辦案筆記-校園霸凌怎麼辦

近日身邊的朋友說他們家青少年的孩子遇到霸凌的情形,等他知道的時候已經是孩子被同學追著打到家裡來,朋友知道氣得要死,但是因為小孩子做錯事在先,不知道怎麼辦,因此來尋求建議,小光律師提供了一些建議,在這邊跟各位家長分享一下,如果有處理的經驗或是更好的方式,也請各位多多跟我們分享:
 
1.父母要先穩定自己的心情,才能作為孩子的後盾,陪伴孩子度過這段時間
 
◉ 跟孩子了解情況,方便之後在學校或是需要去警局做筆錄時可以完整陳述,建議以時間序的方式,用人、事、地去詳述事件的過程。
◉ 如果孩子有身心受創的地方,不要吝於帶去身心科或是心理醫師評估健康狀況,這些收據都可以留存,做為未來跟霸凌者求償之用。
◉ 不要怪罪孩子,好好地陪伴孩子度過現在這個關卡,孩子遇到這樣的事情也不是他希望的,既然遇到了只能好好的解決,即使孩子有錯在先,但這也不是孩子被霸凌的理由。
 
 
2.進行校園霸凌申訴
 
◉ 告訴導師
◉ 投訴學校信箱
◉ 於校園生活問卷中提出(各縣市教育局處每學期會進行不記名的校園生活問卷 )
◉ 向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反映(0800-200-885)
◉ 向縣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反映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04-37061349)(高中職以下學制主管機關)
◉ 在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版留言
 
 
3.校園霸凌處理流程(詳下圖)
(點擊圖片可放大)
 
4.身為家長,未來要注意什麼?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15條中規定,學校於受理申請後,應於 3 個工作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並於受理申請之次日起 2 個月內,由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處理完畢,以書面答覆申請人,並告知申請人不服處理結果之救濟程序。
如果涉及校園霸凌的程度涉及到刑法的層面,也可以去警局報案,如果實施霸凌之人的年紀已滿12歲未滿18歲,將依少年事件法處理;如果已滿18歲,則應負刑法上責任;至於已滿7歲但未滿12歲之兒童,由於少年事件處理法刪除第85條之1,並於109年6月19日生效,因此,將回歸教育與社政輔導保護。
此外,若未成年人或兒童對他人造成傷害或損失,兒童及其法定代理人須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小光律師想跟各位家長說的是,法律程序是一條漫長又艱困的路,尤其是對於被霸凌的孩子而言,他們就是受害者,人生的道路還很長,如何陪伴孩子越過這道崁,讓孩子走出被霸凌的陰霾,對我們家長而言,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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