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的避免
就觀察司法在刑事案件,一般人是很難理解法律用詞,因此在警察局訊問過程,被告常常容易因為害怕而導致作出不合事實且不利自己的陳述,但又在司法調查過程,不免追求經濟及快速,常常沒有考量被告陳述內容是否合理,進而直接認定犯罪而造成冤獄。
立法機關的法律期待,是被告可以不用證明自己犯罪或沒犯罪、被告所陳述內容要其他證據強合理性,可惜的是若司法調查過程沒有充分的讓被告明瞭權益且司法人員疏於調查其他有利被告證據,這樣情況就容易裁判上盲點因而造成冤獄。
因此從遭遇刑事調查開始,建議尋求律師協助,讓律師提醒調查人員注意案件對於有利被告權利及證據,以避免冤獄悲劇慘生!